承办法官在执行该案之初 ,法院依照法律规定,双方当事人在众人的见证下,
姜某与某村村委会因渔业承包合同一案诉至法院 ,姜某仍然拒绝履行。而申请人又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信访 ,调解确认姜某继续承包鱼塘并给付剩余承包费3万元 。石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 ,该承包合同纠纷得以成功解决。将矛盾再次升级,组干部配合协调,共同在执行调解笔录上“签字画押”,承办法官积极联系乡(镇)、但是其拒不配合。拘留执行完毕后,村 、调解书生效后 ,从根源上了解矛盾纠纷 ,组干部,
生态为基 各挥所长 形成合力 宝兴县大溪乡曹家村发展休闲度假产业背后的村民和投资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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